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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代表发言(完整)

时间:2022-07-15 15:3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代表发言(完整),供大家参考。

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代表发言(完整)

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代表发言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研讨发言 服务能力怎样提升?高质量发展如何实现?……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单位开展了“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专题研讨,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纷纷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献言献策。

 我认为,营商环境是一把尺子,反映着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检验着政府的行政效能和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不只是“营商”这么简单,它更关乎服务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每个环节、每个链条。一次高效便捷的流程、一次公平公正的办事,一次优质到位的服务,一次及时有力的帮助,对受者来说,真切感受胜过千言万语。我们共产党员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克服“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旁观者心态,争做局中人,实干家。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必须树立良好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生活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要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性原则,涵养清风正气为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理解、渗透共产党人的主旨要义。理想信念是我们党员精神上的钙,讲政治,坚持理想信念高于天,时刻拧紧理想信念的阀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党绝对忠诚,站在全局的高度认识问题,处理问题。

 第二,不做旁观者,要做局中人,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切实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大赛、业务比武等活动,注重培养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素质和专业精神,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不断解决问题、破解难题。将组织各单位聚焦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全面地开展一次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成效。将认真落实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规定,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将健全完善党务政务公开、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推行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等工作机制,带动与营商环境建设有关的制度更加优化完善。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第三,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执政理念;二是强化工作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服务意识;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力度,促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四是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五是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树立四个意识。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代表 xx 形象。优化营商环境,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就能汇聚成推动 xx 创新转型发展的宏大场景,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代表发言

 

  1

 存在问题不足

  (一)立法质量需进一步提高。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为营造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发展提供法治化保障的成效还不显著。一是部分领域法规规章不健全,中央惠企政策不能及时转化为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有的法规规章在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上操作性不强不具体;二是有的地方和部门未结合本地实际,照搬上级政策文件,应由本地本部门制定的落实性的制度措施不到位;三是影响市场主体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企业参与和表达诉求的渠道制度化不足,市场主体参与、关注立法的热度普遍不高;四是制定和执行红头文件中违背法治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对与民营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不到位。

 (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仍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地方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方面做的不够好,没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执行不规范,尤其是公众的参与度和企业诉求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公众、企业参与决策的途径不畅通。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仍需进一步增强。有的地方和部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行政执法

  2 “三项制度”作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抓手,其推行的深度和效果在各地各部门不平衡、不充分。有的部门在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上,制定裁量权基准不够合理具体,以罚代管,执法“一刀切”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的原则与规定落实充分,的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满意度不明显。

 (四)“放管服”改革的协同性仍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涉及部门多、事项广,一些部门和单位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方面,仍存在协同性不足的问题,简政放权还有不同步现象。主要表现有:部分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审批标准和前置要件还需进一步清理规范,加强对行政审批运行模式的法律支撑;由于人员素质和数量不足、相关设备技术欠缺,有的县(市、区)对下放的部分审批事项在承接上还有一定困难。市场主体对“放管服”改革成果的获得感不强。

 (五)事中事后监管还需强化。审批和监管的协同性不足,“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事中事后管活管好的办法和手段还不多。对法律、市场和技术手段运用不够,监管的具体措施还不到位,对正常监管同时兼顾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影响的平衡度把握的不好,还存在监管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审管衔接不畅的问题,由此增

  3 加了企业被监管负担,一定程度上干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六)司法机关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在司法机关工作机制上,部分办案人员重办案、轻服务的思想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服务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服务民营企业举措方面,更多地局限于检察、审判和执行工作,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案件的宣传还不够多,没有形成发布一批具有指导性意义的典型案例,司法规范、引领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部分商贸企业对省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好政策、好措施了解的不够充分,造成一些政策措施在落实上不及时、不到位,没有真正的把政策福利传递到末端。

 (八)对企业的法律服务实效需进一步提升。我省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企业法律服务,防范企业发展风险的举措,但有些创新性工作刚刚起步,在服务范围和服务成效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围绕企业诉求,需要进一步突出实效,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和法律陷阱,避免因法律上的原因造成企业巨大经济损失。健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九)全社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还需进一步强化。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

  4 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以红头文件代替法律落实工作,人治大于法治的习惯性思维还根深蒂固,在贯彻落实政策时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政府工作人员学法不经常、守法不自觉、用法不规范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带动全社会树立对法治信仰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法律意识还不够强,还没有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全社会的法治理念仍需进一步加强。

 (十)信用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全省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有很大提高,但还存在体系建设不完善,联合奖惩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信用体系的评价结果推广运用不到位,尤其是在营造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方面上发力不精准、不够狠。

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代表发言

 

 [ [ 是非 ] 1. 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正确答案:对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2. 中小企业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树立社会信用,增强社会责任,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对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3. 所有市场行业和领域以及国家承诺对外开放的行业和领域,中小企业均可以平等进入。

 正确答案:错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4. 任何单位不得向中小企业收费或者罚款,不得向中小企业摊派财物、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正确答案:错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5. 征收、征用中小企业合法使用的土地,拆迁其经营场所、生产生活设施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正确答案:对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6.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外资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创建的综合或者专业孵化器,经省级司法机关认定,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正确答案:错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7. 盈利的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 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不得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正确答案:错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8.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依法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正确答案:对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9. 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劳动保护,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对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10. 行政机关应当对投诉、举报内容以及投诉人、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投诉人、举报人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对

  A 对  B 错 [ [ 单选 ] 11.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依法、(

 )、全面和共同参与的原则。

 正确答案:A A

  A 平等  B 互利  C 制衡  D 稳定 [ [ 单选 ] 12. 行政机关对于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在(

 )日内核实、处理,并书面答复投诉人、举报人。

 正确答案:B B

  A 五十

  B 六十  C 九十  D 半年 [ [ 单选 ] 13.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商会认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同级(

 )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审查建议。

 正确答案:D D

  A 公安机关  B 行业协会  C 检察机关  D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单选 ] 14. 禁止通过(

 )、恐吓、人身攻击、人身伤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来解决涉企经济纠纷。

 正确答案:A A

  A 威胁  B 诉讼  C 投诉  D 检举 [ [ 单选 ] 15. 国内贸易流通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早、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目前已初步形成主体(

 )、方式多样、开放竞争的格局,对

 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和先导性引领作用日益增强。

 正确答案:C C

  A 复杂  B 单一  C 多元  D 递进 [ [ 单选 ] 16. 鼓励流通企业与制造企业集群式“(

 )”,促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

 正确答案:B B

  A 引进来  B 走出去  C 大融合  D 多渠道 [ [ 单选 ] 17. 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于(

 。

 )年印发。

 正确答案:C C

  A 2015  B 2017  C 2018  D 2019

 [ [ 单选 ] 18. 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以地方机构改革为契机,抓住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责这个关键,把“(

 )”改革建设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正确答案:A A

  A 数字政府  B 阳光政府  C 便民政府  D 权威政府 [ [ 单选 ] 19. 加快推动部门间信息协同共享,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全流程管理不动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归档等事项,实现不动产信息和权属信息在登簿后可即时查询使 用;大幅压减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将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减至(

 )个工作日以内。

 正确答案:B B

  A 3  B 5  C 10  D 15 [ [ 单选 ] 20. 坚持以企业为中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围绕企业生命周期,着力解决开办、运营、退出全流程各环节的“痛点”“(

 )”和

 “难点”问题,推动行政办事从以政府部门为中心向以行政相对人为中心转变,不断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满意率和获得感。

 正确答案:A A

  A 堵点  B 显点  C 突点  D 重点 [ [ 单选 ] 21. 大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提升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服务效率,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

 )个工作日以内。

 正确答案:A A

  A 5  B 7  C 10  D 15 [ [ 单选 ] 22. 打造项目审批“高速公路”,大幅压减办理时限,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确认类备案事项办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

 )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A A

  A 3  B 5  C 7  D 10

 [ [ 单选 ] 23. 精简水电气报装程序,供水企业自受理用水报装后,开展现场勘查、内部给水方案审核、接水方案设计等环节,总时限不超过(

 )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D D

  A 3  B 5  C 10  D 15 [ [ 单选 ] 24. 全面提升企业投资管理效率,压减投资项目办理时限,将核准项目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期限压减至(

 )个工作日以内。

 正确答案:A A

  A 2  B 3  C 5  D 7 [ [ 单选 ] 25. 按照国家部署,开展我省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每(

 )发布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报告,推动解决企业开办、施工许可、电力获取、税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同执行、跨境贸易等领域突出问题。

 正确答案:C C

  A 月

  B 季度  C 年  D 两年 [ [ 多选 ] 26. 符合国家和本省政策规定的下列中小企业,在税、费政策规定的期限内享受税、费优惠:

 正确答案:

 ABCD

  A 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 B 当年吸纳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 C 符合国家、省支持和鼓励发展政策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  D 安置残疾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 [ 多选 ] 27.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有关财政支持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

 )、(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配套等方面。

 正确答案:

 AB

  A 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 B 服务体系建设  C 品牌体系建设  D 宣传体系建设 [ [ 多选 ] 28. 中小企业获得(

 )、(

 )、(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项目,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正确答案:

 ABC

  A 驰名商标  B 国家和省名牌称号  C 专利奖项的产品和项目  D 当地民众好评 [ [ 多选 ] 29. 行政机关不得有下列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正确答案:

 ABCD

  A 违法罚款,或者当场收缴罚款时不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 B 违法没收财物,或者没收财物不出具法定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单据  C 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无法定事由限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 D 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 [ 多选 ] 30. 到 到 0 2020 年,基本形成(

 )、(

 )、(

 )、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正确答案:ABC

  A 规则健全  B 统一开放  C 竞争有序  D 平等和谐

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代表发言

 

 [ [ 是非 ] 1. 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A)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2. 任何单位不得向中小企业收费或者罚款,不得向中小企业摊派财物、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B)

  A 对  B 错 [ [ 是非 ] 3.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依法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A)

  A 对  B 错 [ [ 单选 ] 4.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依法、(A A

 )、全面和共同参与的原则。

  A 平等  B 互利  C 制衡  D 稳定

 [ [ 单选 ] 5. 禁止通过(A A

 )、恐吓、人身攻击、人身伤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来解决涉企经济纠纷。

  A 威胁  B 诉讼  C 投诉  D 检举 [ [ 单选 ] 6. 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于(C C

 )年印发。

  A 2015  B 2017  C 2018  D 2019 [ [ 单选 ] 7. 大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提升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服务效率,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

 A A )个工作日以内。

  A 5  B 7  C 10  D 15

 [ [ 单选 ] 8. 精简水电气报装程序,供水企业自受理用水报装后,开展现场勘查、内部给水方案审核、接水方案设计等环节,总时限不超过(

 D D )个工作日。

  A 3  B 5  C 10  D 15 [ [ 多选 ] 9. 符合国家和本省政策规定的下列中小企业,在税、费政策规定的期限内享受税、费优惠:

 (ABCD)

  A 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 B 当年吸纳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 C 符合国家、省支持和鼓励发展政策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  D 安置残疾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 [ 多选 ] 10. 中小企业获得(

 A A )、(

 B B )、(C C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项目,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 A 驰名商标  B 国家和省名牌称号  C 专利奖项的产品和项目  D 当地民众好评

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代表发言

 

 2016623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或贸易活 动,在遵循政策制度和行为准则等方面所需要的时 间和成本等条件和因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运 用法治思维、贯穿法治精神、重视法治方式的营商 环境。

 一、江苏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基本现状 近年来,江苏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 断优化政务、市场、社会和法制等环境,通过体制机 制创新实现营商环境法治化。

 着力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一是深化行政 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取消下放与投资创业、就业创 新、经济增长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行政审批 事项。在 2014

 年全面取消省级政府部门 224 项非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2015

 年江苏省分两批 再取消下放 81 项审批事项。自新一轮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启动以来,江苏累计取消下放 587 项,提前 完成本届政府取消下放 1/3

 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目 标。在南通市、苏州工业园区、盱眙县、盐城市大丰 区进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二是深入推进涉 企收费清理。清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继续保 持全国领先,制定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 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两个清单。自 2015

 年起, 江苏对小微企业减免 5 项政府性基金,取消、停征和 免征 58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涉 及全省约 80 万户小微企业,共减负 40 亿元。三是 着力优化政府服务。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政务 服务体系。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于 2015

 年初开始运行,全省市县全部建立了政府 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逐步向乡镇、村 延伸。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行政审批 整体提速。

 努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一是深入推进 商事制度改革。对个体登记、出资、住所、经营范围 等限制实行多要素放宽,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 制,实施“三证合一"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 率先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签发管理系统。二是严格规 范市场秩序。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加强对食品药 品安全、农资生产、知识产权、融资信贷等重点领域 的市场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 展环境。在全国首家开发了证照联动监管平台,在 宿迁市启动试点运行。三是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 约束。在全国率先打造省市两级“三库一平台",包 括社会法人、自然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统 一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积极构建起标准更严、覆 盖范围更广的“黑名单"制度,将直接关系市场经济 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九类失信违法行为纳入黑名单 管理。

 大力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着力提高社会 安全感。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区域性、方面性打击整 治行动,严厉打击盗窃企业财物、强装强卸、欺行霸 市等违法犯罪行为,把涉企报警求助事项作为一类 警情优先处置,对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充分运 用法律手段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 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2015

 年,全 省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9317 件,受理 8077 件,其中, 大量与企业密切相关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商、 质监等领域的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部得到化解。

 一些地方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处罚、 行政补偿等多种手段,妥善处理了因行政瑕疵出现 的涉企行政投诉纠纷。加强对商事仲裁工作的联系 与指导。通过组建仲裁学会、召开仲裁座谈会、举办

 • 研究报告

 24 专题研讨会、强化对仲裁委员会换届指导等形式,指 导推动各仲裁委做好仲裁工作。2015

 年,全省 13 个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 7567 件,标的额 225.06 亿元。

 积极营造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首先,构建符 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商事制度规范。先后制定出台了 《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江苏省创业投 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 《江苏省中小企业 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违法设置市场壁垒 等不符合经济运行秩序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不予通 过。其次,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2008 年,江苏 在全国率先开展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建 立了行政权力库和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目录化管理 机制,并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网上 运行和网上行政监察、法制监督全覆盖。全省各地 通过落实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发放行政执法终 端反馈卡、服务企业联系卡等方式,主动接受企业和 群众的监督。最后,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用 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 法制度,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法律知识学习制度,把 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纳入法治创建和依法行 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法治文化,扎实开展 “送法进企业"活动,与企业零接触。有的地方开展 了以“平安企业、绿色企业、法治企业、和谐企业"为 主题的企业法治文化创建活动。

 从江苏几年来的探索实践看,建设法治化营商 环境十分重要,非常必要。一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 境是加快转型发展、推动经济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 措。一方面,营商环境的优劣决定了高端要素资源 的流向与集聚,成为能否在经济技术竞争中获胜的 关键因素;另一方面,要争创江苏转型发展的新优 势,就必须在推进产业、技术等方面硬转型的同时, 更加重视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核心内容的软转型。

 二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必 然要求。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旨在创新政府管理 服务方式,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 济活动的直接干预,通过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有效 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三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法 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以提高科 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法治为基石, 建立起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 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的市场经济法律制 度,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市场主体诚实经营,公民尊 法守法。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江苏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 了显著成效,但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

 营商制度建设不健全。一是立法对营商环境的 促进和保护不够。当前的地方立法中,以人为本、立 法为商的理念尚未完全树立。有些立法项目过于强 调对重点领域、国外投资等企业的政策扶持,一定程 度上造成了对其他市场主体的不公平竞争。立法中 公众参与度不够,征求公众意见有的流于形式,商事 主体有序参与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立法过程缺 乏有效论证和成本分析,商事主体的利益得不到充 分彰显。二是立法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 实践需要。当前,营商法律法规在一些领域仍然处 于空白状态,如集体土地拆迁、工业投资项目审批 等,亟须省级乃至国家在法律层面进行顶层设计。

 审批事项取消、行政权力下放等重点改革事项需要 及时对法律法规做出调整。三是立法与营商实际工 作存在脱节现象。部分法律规定过于原则,配套实 施意见、执行标准等不能及时出台,法律实施达不到 应有的效果。如房屋出租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收, 由于个人收入和租金收入监控手段和扣缴手段缺 乏,逃税漏税现象较为突出。当前,还存在法律规定 不统一、法律规范间缺乏必要衔接等问题。

 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不 高。各地审批事项数量差距较大,个别地方对已取 消的审批事项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些审批事 项程序繁琐、办理时间冗长、效率低下,束缚了企业 发展。有些地方在行政审批清理过程中将多个审批 合称为一个审批,表面上审批事项少了,但并未起到 减轻企业负担的作用。政府与市场关系界限不清。

 政府不当干预市场的现象在政府招商引资中仍较为 突出,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核、土地使用、环境保护、 生产安全、税收等方面存在突破政策“红线"、对企 业过度保护现象。营商政务服务缺乏有效制度监督。

 在加强政府绩效管理,规范和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 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方面尚缺少制度设计,对行政 服务行为缺少效能监察,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方

 2016625面机制仍不健全。一些地方政府对损害商事主体的 各类职务行为,惩处机制不健全,问责不够。

 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一是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

 虽然江苏诚信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但缺乏刚性 制度推动。信用信息的共享、采集、保存、披露,以及 信用评价、信用服务等缺乏具体制度。制假售假、坑 蒙拐骗、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以及骗取贷 款、非法融资、逃避债务等行为在一些地方、行业依 然存在,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 众的利益。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市场执法 中,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不熟悉法律法规,不精 通执法程序、执法要求及有关调查取证等专业知识。

 有的重罚轻纠,甚至只罚不纠,有的重实体、轻程序, 越位、缺位、错位问题也比较突出。同时,基层执法 中存在权责不对等现象。镇街基层政府直接面向客 商提供政务服务,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无权 监管,但又承担着属地责任,权责不对应,导致大量 市场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纠正。三是企业负担仍然 过重。目前,江苏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减少 收费项目,企业负担得到有效控制,但企业在政府性 基金、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负担仍然较重。有企业反 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实行捆绑式参 保缴费,且单位需承担的缴费比例高,加大了企业生 产经营成本。

 社会活力未有效释放。首先,社会组织的作用 没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和社会 管理缺少固定渠道,没有有效形成行政机关与社会 组织“功能对接,能力互补"的工作体制机制。社会 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能力不足。对 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监督不够,多数社会组织职能单 一,不少行业的行业自律、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 政策以及行业争端协调等缺乏社会组织的有序参 与。其次,商事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机制不健全。除 了有关法律对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 法,以及价格决策、城市规划、环境评价等领域的商 事主体参与有原则性要求外,其他领域尤其是涉及 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方面,商事主体参与度低, 形式化明显,政策制定与企业需求脱节。最后,区域 管理一体化程度较低。近年来,江苏在区域一体化 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没有形成资源要素 优化配置、共建共享、流转顺畅、协作管理的社会公 共事务管理机制。区域发展中投资与贸易、资源配 置、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环境治理、发展规划等 公共问题的涌现,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区域冲突,影响 了区域和谐发展。

 三、加快建设江苏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营造公平自由快捷的法治化 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当前营商环境法治化 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 和建议:

 完善营商地方立法,构建平等统一规范的营商 制度体系。完善的营商法律体系是促进市场主体守 法经营、依靠规则和法律健康运行的前提和保障。

 针对当前营商环境立法滞后、缺乏整体制度设计的 状况,建议加强营商环境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着力 建立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制度框架。一是抓紧制定 《江苏省开发园区条例》。目前,开发区已成为江苏 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新兴产业的集聚区、外商投资的 密集区,但仍然存在管理体制不统一、管理权限不明 确等问题。建议加快《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调研修改进程,将经济技术开发 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等各类园区纳入 《条例》调整范围,明确开发园区的法律地位、管理 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权限等,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 机制,建立公正法治的市场环境。二是抓紧制定《江 苏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保护和管理是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鼓励自主创 新的动力之一。建议加快制定一部覆盖知识产权各 个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对知识产权的促进与激 励、保护与管理,职务知识产权的处置及侵犯知识产 权的法律责任等做出详细规定,加快形成符合省情 的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三是抓紧制定《江 苏省促进诚信建设条例》。诚信缺失、道德失范已成 为当前突出的社会问题。诚信建设是营商环境建设 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度建设,明确政府及各类主体 在诚信建设中的责任,加强信用监管,强化对守信者 的鼓励和对失信者的惩戒,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和行 为规范。四是抓紧制定《江苏省互联网安全保护条 例》。顺应“互联网 + "的发展趋势,基于互联网等 方式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快速发展,建 议加快网络安全保护立法,建立网络安全基础性制 度,推动落实网络有关实名制度,强化商业网站管

 • 研究报告

 26 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加强对网络虚拟人口、 虚拟社区和网上重点人员、组织的实时动态管控。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和持续保持有效的政 府治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促 进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也是建设法治化营 商环境的根本要求。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是目前 经济社会领域诸多矛盾和问题的体制性根源。因 此,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 级间的关系,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 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压减和规范行政审 批事项。江苏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明显 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项目多、手续繁、收费高"等 问题。必须继续着力清理涉及实体经济、民间投资 和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各 类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 审批事项,特别是与经济增长、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 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和目录管理 制度,明确审批项目的构成要素,并从事项名称,实 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等构成要素入手全面深入 推进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理顺行政审批流程, 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受理、审核、监督制度,加强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事项的后续监管。提升政府 公共服务水平。优化政府服务,提供充裕的公共产 品、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使创业创新过程更顺畅, 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以提高政务透 明度、政府工作效率和政策稳定性为目标,创新政府 管理服务方式,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使企...

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代表发言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初探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十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人法治轨道”。2015 年,《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到2020 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本文从营商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概念、特点入手,分析了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推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并从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方面,提出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法治化 营商环境 具体路径

 一、关于营商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近些年来引入对企业活动的一种综合影响因素评价体系,营商环境也就是商业经营的环境,指商业主体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和因素的综合,体现了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竞争实力,是该国家和地区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竞争的重要依托。但时至今日学界并未对其进行统一的概念界定。我国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研究:有的学者直接对其概念作出界定,例如倪鹏飞认为营商环境是市场建设和基础设施等硬环境以及政府的政策、服务、司法、行政等软环境的综合体[a] oo ua};有的学者则是侧重分析了营商环境的影响因素。国外学界对于营商环境概念的研究成果比较成熟,美国学者罗伯特·B·斯托伯则提出了一国营商环境的“等级尺度法”,他

 从投资自由度、外商持股的比例、对外商的管理程度、当地资金的供应能力等八个方面来评估营商环境。尽管国内外众多学者关于营商环境的定义有所差异,但都认为其是制约经济建设重要的客观条件,且政府在一国或一区域的营商环境打造中占着主导性地位。综上所述,营商环境作为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企业活动发展的外部环境,必然需要软硬环境相辅相成。所以,本文将营商环境界定为:影响市场主体进行经济活动所必需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及基础设施环境等综合社会因素的集合体,是政府与市场双重作用下形成的国际及地区经济软实力。

 第一次将法治化和营商环境两大概念在我国的官方文件中一并提出,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即提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这不是法治化与营商环境的简单相加,而是一次创新性理念的提出。有学者认为,营商环境法治化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也并非完全的统一,因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属于一种广义上在法治的框架下的营商环境,而营商环境法治化是指营商环境的方方面面都应体现一种法治精神和理念。我国学者沈云樵认为,营商环境法治化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营商环境的科学规划和科学立法、营商环境的权利保障体系、营商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备性及建立与营商环境相配套的争议解决机制。由此我们可以将营商环境法治化界定为:在政府主导下,以立法、执法以及司法为具体路径,对商事企业的投资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市场竞争、政务服务、法治建设、生态保障、和谐劳资以及激励创新等相关环境因素进行构建的行为。

 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平等性。平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特征之一,即在经济交往的各个环节中,各经济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要依法平等的保护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各类经济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时同等受法律保护。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等系列文件,这些文件都特别关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旨在明确以“平等保护”为重心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方向和举措。二是公正性。即将公平公开的原则贯穿营商环境的始终。立法应确立公平公正的制度体系;执法、司法须坚持权利平等和执

 法、司法公正,有效预防腐败,并积极建构制约腐败、体现公平公正的多种程序机制。法治化营商环境必然离不开公平公正的规则方式。要想让经济主体树立信心,经济秩序得以维护,就必须要构建出公平公正的机制。三是守法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已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经济交往主体法治信仰和遵法观念的全面树立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特征。不仅需要各类经济交往主体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而且还需要各类管理者、监管机构都要树立遵法守序观念。国家机关、各类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司法、检察、监察及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推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塑造地区竞争优势。改革开放40 多年来,全国各地为了实现经济的发展、生产力的提升、生产总值的提高在不断打造适应商企发展的社会环境。现实表明营商环境水平相对较高的东部沿海省份在经济建设上都取得了重大成就。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可以吸引外来投资者的投资经营,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本地区的商企外流,由此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营商环境越好,其地区市场活动也越频繁、经营效率也会越高,从而经济效益也会随之增长,具备高水平的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地区经济建设的核心竞争力、区域竞争新优势。

 (二)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实现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增长模式已经从高投入、高耗能模式向通过技术进步、科技研发、创新管理实现低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集约型模式转变,由此实现地区的经济转型升级显得尤为必要。而作为经济转型升级所必需的高新技术、高知识劳动力、大量的资金投入等综合生产要素的集合正是营商环境所包含的几大方面。当前全国各地区为适应环保攻坚战、人才争夺战等地区竞争,所创造的全方面的积极政策在根本上是为了不断改善营商环境,实现地区产业层次和水平从低端到高端的转变,从而达到区域经济升级的最终目的。

 (三)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减少企业经营成本,释放市场活力。处在创业期及中小型规模的企业面临开拓市场、寻找订单、支付劳动力薪资方面的资金支出,若同时还要面临土地租金、地方税费、行政审批支出的沉重负担,对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在营商环境构建的框架下,政务环境的改善可以尽可能地缓解企业的社会压力,在政务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也可以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性,提升商企的积极性,释放制度生产力,形成新的发展形态。

 (四)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提升创新能力、激发创业热情的源泉。法治环境是创新的外在引导,可以整合并优化创新因素的配置,保障所有创新主体的权益;市场环境是创新的外部推动力,市场可以提供企业所需要的信息,并根据供给以价格方式对其进行调整,为创新提供导向;人才环境是创新的根本,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增强创新能力的基础。创新人才的聚集对区域性创新能力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些创新人才也是创业者的主力军,推崇创新创业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对于当地的经济建设是一种无形的竞争力。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一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引我们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方向。

 (一)坚持科学立法,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立法,是国家有权机关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及过程的总称。立法是第一个环节,是法治过程的起点和法治工作的前提。要实现自主、平等、诚信、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健全完备的法律制度规范体系不可或缺。我国要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扩大对外开放,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与世贸规则接轨,对现有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进行完善,以法律制度来有效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市场秩序以及政府的宏观调控,积极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同时,要实事求是,从我国国情实际出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严格依照程序,逐步制定具体、完善的法律法规,避免重数量、轻质量和形式主义的立法。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2015 年《立法法》

 修改,全国设区的市取得了部分立法权,湖南省 14 个设区的市全部享有部分立法权,要结合本地营商环境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要及时修订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时清理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一致文件。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权力下放的同时,要做好对下放权力实施情况的跟踪,对基层单位和业务部门进行精心指导,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的培训,确保经济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坚持严格执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将新型政商关系概括为“亲”“清”两个字,体现了从政治生态与商业生态有机联系的角度,统筹谋划整体优化执政环境和市场环境的系统性思维和协同性思维,对于铲除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温床,推动形成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政治生态和透明、法治、公正、高效的商业生态。要将行政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必须严格遵循主体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等法治政府原则,明确行政权力的边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优化宏观调控措施,减少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防止行政权力滥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转变执法理念,变管理为服务,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要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执法随意化倾向,坚决杜绝行政执法过程中庸懒散、索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现象。

 (三)坚持公正司法,构 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保障体系。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公正司法既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必要条件和重要组成,也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我们必须要坚持司法公正,平等保护内资与外资、本地与外地、公有与非公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给经济主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方面,各级司法机关要坚持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坚持司法办案高质高效;落实错案责

 任追究制度,打击侥幸投机心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增加庭审人民参与率;对于贪污受贿等违纪案件、破坏市场经济的行为,不断加大侦查力度,保障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利益,重大案件处理进度网上公示。另一方面,要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是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最后环节,司法机关对民营经济相关案件可以建立“绿色通道”, 加快改革步伐,简化执行程序,明确立案程序和手续,提高立案速度,快审、快判,生效判决及时执行,最大限度地减少胜诉方损失,积极发挥审判的实效。

 (四)坚持全民守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还进一步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守法反映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宪法和法律的认知和态度。一个地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全社会的守法意识、守法行为密切相关。一方面,要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全民守法,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我们党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者,也是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守法者。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就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党带头守法、依法执政,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才能做到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直接关系法治化营商建设的进程和实现程度,也关系全社会法治精神的培育。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精神,对其他公职人员和全社会都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要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精神。要带头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提高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的法治能力,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高度自觉和基本素养。强化对领导干部行权履职的监督制约,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严厉打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和徇私枉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引导公民形成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和氛围。我国虽然营商环境较前几年有的很大的改善,但是“黄赌毒”尚未彻底清除,生产不健康食品、污染环境、毁坏资源等行为,“信访不信法”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全民守法,就是要引导群众学会和习惯在理性和法治

 轨道内平衡利益、化解矛盾、处理纠纷,共同营造浓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

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代表发言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发言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视,以及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目前,政府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尽心尽责,民营企业对发展环境也比较满意。但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系统工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仍需要不断健全法律制度体系,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加强法治建设,打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市场地位。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在法规规章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上,对有关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经营运行、公平竞争等方面进行积极的保护和推进。对涉及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开放政策等方面开展政府规章和文件集中清理,尽量从制度上扫清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尽量减少检查活动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让民营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二)依法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梳理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把事项办理申请材料、环节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成本能减尽减,进一步优化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

 结”运行模式,开办“一站式”服务企业专区,探索企业设立、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事项办理和社保登记“一链式”服务,提高企业和群众的便利感和满意度。

 (三)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健全金融机制,维护金融秩序,降低信贷风险,促进和保障国家信贷政策的顺利实施。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大对虚假诉讼、高利转贷的惩治力度,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治安环境。强化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名誉权、经营权、企业字号、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权利,积极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治理,聚焦企业破产、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保险理赔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开展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严密社会治安防控,加强企业周边巡逻守护,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五)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着力解决虽然胜诉但执行难的问题,完善执行联动和信用惩戒机制,严惩拒绝执行违法犯罪。对已经履行裁判文书义务,或者申请人滥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要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对经营失败

 无偿债能力,但没有故意规避执行情形的企业家,要慎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注重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加大民营企业普法宣传力度,深化“法律进民企”活动,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大力宣传各级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以下是附送一段心得,仅供参考。下载可自行删除:

 人是悬挂于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的动物,如果离开了这一张意义之网,人其实与动物没什么区别。只是,与其他人不同的是,我们这些人读了太多的书,思考过了太多的问题,到了最后却再也无法像其他人那样照搬一个或是宗教教义、或是普世价值这样的一个东西来做自己的意义之网。对于生命的意义,我们寻找着、怀疑着,像一只小猫一样,在地面上轻柔地探出自己的脚步却警惕地盯着四周时刻准备收回。于是,有着无数个夜晚,我们在孤灯下寂静地思考着,却很难确定自己找到了正确的方向,这就是我们这些人的痛苦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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