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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奖罚必备8篇

时间:2023-07-31 14:15:02 来源:网友投稿

规章制度奖罚第1篇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奖罚必备8篇,供大家参考。

规章制度奖罚必备8篇

规章制度奖罚 第1篇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专业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招聘制度

一、招募

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募。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时。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二、甄选

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后任用。

三、录用手续

1、员工任用由办公室发出录取通知书,凭通知到办公室报到办理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资料:

(1)、录取通知书。

(2)、居民身份证。

(3)、资历、资格证书、上岗证。

(4)、一寸相片三张。

2、填写《人事资料单》,它将记录你在“韵达快递公司”的成长过程。

3、招聘人会告知你有关公司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及相关工作和所属部门的主管上司。

四、试用

为办妥以上入职手续后,你将接受至少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这期间你会得到主管上司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试用期内决定你是否适合这份工作。在此期间,你的上司会对你作出评估,必要时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五、正式任用

1、员工经试用合格,公司将以书面形式与员工确认雇佣关系。

2、员工入职提供之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隐瞒将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甚至开除。

3、员工如有以下变更事项应在一个月内呈报办公室。

(1)、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及婚姻状况。

(2)、遇紧急事故联系人。

(3)、现时参加的学习课程(学历证明)、现时参加的专业性团体。

第三章 工作规则

一、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每天的工作时间如下: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工作需要之连续性,员工担任轮班或特别勤务之上下班及休息时间,以实际所需订之。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二、超时工作

1、员工经批准加班者,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班。

2、员工已领取职务加给者,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不另支给工资,专案核准者例之。

3、加班工资按下列情况计算:

(1)、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300%

(4)、小时工资率=月基本工资÷21.5÷8

三、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2、公司实行打卡制度,除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外,其他人员必须在上下班打卡,办公室以考勤打卡时间为核定考勤的依据。

3、员工应保持卡面清洁,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属实者,该日以旷工处理,并予以惩处。

4、员工上班时间内,因公务需外出者,应及时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直属部门经理许可后方可外出,未经规定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5、公司允许员工按实际需要申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等,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应提前向总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打电话报告,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6、员工发生漏打、错打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在当天货次日应由部门主管或办公室签名更正。

7、迟到、早退

(1)、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三十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于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内提早打卡者为早退。超过上述时间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计算。

(2)、员工每月上班迟到十分钟内,次数不超过两次者或连续三个月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者(含)不予计算迟到扣薪,但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超过者按前款迟到或早退处理。

8、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不到岗位者,均以旷工处理。

(2)、旷工以四小时为扣薪计算单位,并按日薪三倍扣罚。

(3)、年度内旷工累计三天(含)以上或连续旷工三天者,根据当事人认错态度的深刻程度,作罚款或辞退处理。

四、工作制服

1、每位员工均获发完整的工作制服。

2、公司制服反映公司的形象,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着并保持整洁得体。

3、如有破损或遗失,必须尽快补领。除制服自然破损外,其他须照价赔偿。

4、所有公司制服,员工离职时必须全部交回公司。

五、其他配备

1、为使员工能顺利和安全完成指派的工作,公司提供实际需要的配备给员工使用,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工具、文具和交通工具等。

2、员工因不小心令配备物品有所遗失或人为性的损坏,在补领时,公司会要求照价赔偿。

3、除自然损耗外,员工在离职时必须把所有的配备必须交回公司。

六、工作守则

1、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2、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3、积极主动工作,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怠工、停工。

4、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5、关心公司,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的利益积极出谋献策,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

6、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剩饭、剩菜等。

7、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有礼、语言得体,严禁污言秽语。

8、爱护公物,不得盗窃或故意毁坏公司的财务,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

9、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人离关电关水,严禁公物私用。

七、奖励制度(员工奖励分为表扬、记功、记大功三种,但得酌情并用)

1、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任务者。

(2)、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2、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功。

(1)、对于管理制度或技术等事件,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者。

(4)、举出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者。

(5)、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3、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大功。

(1)、遇有意外时间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4)、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八、纪律处分(本公司员工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雇四种)

1、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2)、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者。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7)、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8)、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工作证者。

(9)、破坏环境卫生者。

2、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因疏忽导致公共财物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未经允许擅自携带外人如工作区参观者。

(5)、携带危险物品入工作区者。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工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者。

3、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大过。

(1)、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违反公司规定带出物品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者。

(6)、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7)、拒绝听从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8)、违反安全规定措施导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4、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解雇。

(1)、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5)、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6)、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7)、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者。

(8)、就职期间在外从事同类行业者。

(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0)、在公司内赌博者。

(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2)、在公司内有伤风败俗行为者。

(13)、值班人员未经管理者擅自不到岗者。

(14)、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6)、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7)、依合同约定或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8)、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19)、因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九、员工投诉

1、员工有投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工作或公司有任何不满之处,可向其直属管理者投诉,如仍不满意答复或不愿由直属管理者处理,可越级向公司有关部门投诉。倘员工选择书面方式,须注明姓名及部门,以示诚意。(所有投诉将保密处理)

2、如发现本公司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和事,可向公司报告,公司有责任保护揭发人的合法权益。

十、员工离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合同者应于一周前踢出书面申请。

2、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直属主管申报核准作辞退处理。

3、员工合乎退休条件时得自动申请或命令退休。

4、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依办公室所发《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5、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6、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办公室办理合同终止、退保、结算工资手续。

7、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在通知期内,如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十一、保密规定

在未得公司书面同意前,员工不得泄漏公司有关策略、研究、财务及其他机密资料予外界人士或与此资料无关的员工。如违反规定立即予以辞退不作任何补偿,并按照有关法律条例予以追究,此项限制在员工离职后任然有效。

第四章 话务员守则

为了公司更进一步发展,加强公司的管理化,树立韵达快运的良好品牌形象,话务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要有强烈的责任感。

二、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请假要提前申请,必须经主管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准假;
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临时请假。

三、语言文明礼貌,语气温和,坐姿端庄;
对客户或网点等来电,应作耐心细致的解答,做到不厌其烦;
不得出口伤人或随意挂电话,摔电话;
结束通话时要让对方先挂断电话后,才能放下电话。如因人为造成话机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四、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寄递业务和快递服务的要求,不得随意报价。接客户电话时,要听清楚地址,做好记录,及时通知业务员。并及时下单给该区域的业务员,如遇到问题及时联系该区域的区长,做到每个电话个个有落实,绝不允许搁置不办,一拖了之。

五、认真查询,及时答复,急客户所急,对客户托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推诿或任意搁置不办。

六、准确掌握延误件、破损件、遗失件的投诉处理要领;
熟知问题件、遗留件、交接件的办理流程。及时处理错发件、疑难件,认真记录,不得马虎,不推诿。

七、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熟悉公司全面运转方式,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八、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请示负责人或部门主管,绝不能延误。

九、不准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搅乱秩序,妨碍他人工作。

十、不准在办公室打私人电话和上私人网,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按50元/次进行处罚。

十一、上班时间(包括加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客服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接听客户电话,如不接听来电,或者故意按断来电,一经发现,将按照50元/次进行处罚。

十二、监督业务员派送件与收件情况,发现状况如实、及时上报。

十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十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得浪费使用。对个人使用的电话 电脑等相关公司设备,如因个人原因出现损坏的,个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故意损坏的按原价的双倍进行赔偿。

十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

十六、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十七、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互相爱护的团队精神。

第五章 附 则

对本手册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总经理或办公室,务求公司与大家能有一个共识。公司将根据国家及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随时对本手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并随时通过文件、公告告诉大家所更改的内容。

规章制度奖罚 第2篇

一、奖励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员工积极向上的氛围,激励企业员工不断提高自己,表彰和奖励优秀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奖励对象公司在册全体员工

第三条奖励条件和程序

(一)勤工奖: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当给予勤工奖

(a)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财资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绩的。

(b)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c)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受损失的。

(d)长期遵守纪律,有带动性作用的。

(e)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f)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员工。奖励程序:

1、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并写出申请报告;

2、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部核实;

3、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审核;

4、由总经理批准。

奖励标准:

勤工奖名额按季度每个部门设一名,由各管理中心季度绩效考核为优秀、分数最高的员工获得。勤工奖每季度评审一次,与季度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获得勤工奖的员工,其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二)年终评奖

每年度年终,评定出部分年度优秀员工奖,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年度优秀员工由四个季度考核累计分数最高的前三名员工获得。获得年度优秀员工奖的员工,其基本工资先晋升一个档次再晋升一个级别。

(三)行政奖励

(1)奖励办法: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

(2)奖励标准:嘉奖三次等于记一小功,记小功三次等于记一大功,记大功三次给予职务晋升。

记小功一次,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记大功一次,基本工资晋升两级;
记大功三次,给予职务晋升,其基本工资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再定档定级。

(3)奖励程序:奖励由主管领导依据事实提出申请报告,所属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根据上报资料经查实后签署意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复核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存档,人事部将批准报告传递一份给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

①对改善公司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有重大贡献者。

②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者。

③在对外接待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成绩显著者。

④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⑤为保护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⑥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成本有显著成效者。

⑦其它为公司经营与发展作出贡献的行为。

二、问责制

第一条问责原则: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各中心、各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划分,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与职权相适应,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把履责和问责结合起来,做到有功有绩必奖,失职渎职必究、必罚,以此树立良性的.责任导向。通过问责,真正建立起较为科学、完备的岗责体系,把公司强化执行力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条问责范围

公司所有决策、管理和生产活动。

第三条问责对象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第四条问责措施

一、管理问责措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一次以上的;

2、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试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一次以上的;

3、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三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2次以上;

4、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二次以上的;

5、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2次以上的;

6、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两次以上的;

7、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二次以上的;

8、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一次以上的;

9、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85分的;

10、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1人以上;

11、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2次以上的;

12、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一次以上的。

13、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二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一次以上的;

14、印章管理混乱,未经批准就盖章或审批手续不到位就盖章两次以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良以上等级。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危及用车人员安全一次以上的;

2、司机酒后驾驶一次以上的;

3、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二次以上的;

4、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使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二次以上的;

5、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五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五次以上;

6、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三次以上的;

7、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三次以上的;

8、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三次以上的;

9、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三次以上;

10、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资料资料遗失的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二次以上的;

12、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造成资产遗失数额较小一次以上的‘

13、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75分的;

14、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二人以上;

15、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三次以上的;

16、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二次以上的。

17、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大意,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三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二次以上的;

18、印章管理混乱,未经批准就盖章或审批手续不到位就盖章三次以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危及用车人员安全三次以上的;

2、司机酒后驾驶二次以上的;

3、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五次以上的;

4、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使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五次以上的;

5、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八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八次以上;

6、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五次以上的;

7、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五次以上的;

8、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五次以上,严重威胁司乘人员人生安全的;

9、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五次以上;

10、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资料资料遗失三次以上,或者遗失重要资料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三次以上的;

12、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造成资产遗失数额较小三次以上,或者遗失较大数额资产一次以上;

13、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60分的;

14、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三人以上;

15、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五次以上的;

16、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三次以上的。

17、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五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三次以上的;

18、违规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较小损失或纠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给车辆和司乘人员造成损害的;

2、司机酒后驾驶三次以上或醉酒驾驶的;

3、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造成车辆重大损失的;

4、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发生事故造成司乘人员人生伤害或车辆损害的;

6、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资料遗失的;

7、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遗失重大资产或者违规处理公司电脑、设备给公司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外传等重大影响和损害的;

8、职工食堂管理混乱不卫生,发生员工集体食物中毒等严重食品卫生事件的;

10、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11、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串通被考核部门和被考核人员弄虚作假的;

12、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严重原则和方向性错误,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的。

13、违规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纠纷。

三、一般性问责措施(全公司通用)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外出的一次以上;

2、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达一次以上

3、一个月内无故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一次以上;

4、上班时间内发现打牌赌博、玩游戏的一次以上;

5、工作态度差,上班时间到其他部门串岗影响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一次以上;

6、故意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的;

7、不注重仪表易容和话语文明影响公司形象二次以上;

8、会议迟到2次以上或者无故缺席一次以上;

9、工作责任心差,发生问题相互推诿责任一次以上;

10、通讯工具不通畅,导致无法及时联系二次以上;

11、利用职务便利要求业务单位吃请;

12、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业秘密一次以上。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良以上等级:

1、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外出三次以上;

2、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达三次以上

3、一个月内无故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三次或旷工一天以上;

4、上班时间内发现打牌赌博、玩游戏三次以上;

5、工作态度差,上班时间到其他部门串岗影响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三次以上;

6、故意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的,造成较小损失的;

7、不注重仪表仪容和话语文明影响公司形象三次以上;

8、会议迟到三次以上或者无故缺席二次以上;

9、工作责任心差,发生问题相互推诿责任二次以上;

10、通讯工具不通畅,无法及时联系导致不能及时安排工作达二次以上;

11、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业务单位财物500元以下;

12、因玩忽职守、督导不力或业务疏忽导致3000元以上损失的;

13、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业秘密二次以上。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1、上级包庇下属在办公秩序方面或绩效考核过程中舞弊,或弄虚作假的;

2、因玩忽职守、督导不力或业务疏忽导致5000元以上损失的;

3、通讯工具不通畅导致无法联系,不能及时安排工作影响公司利益较大的;

4、故意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

5、损坏或遗失公司重大物品、设备的;

6、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或收受业务单位财物500元以上的;

7、瞒报、迟报一般突发事件的;

8、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五次以上者,或者无故旷工累计达两天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

2、屡次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致使公司遭受较大损失;

4、煽动他人不服从管理规定或怠工;

5、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财物或收受业务单位财物2000元以上,或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和一定损失;

6、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

7、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8、一个季度内连续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或全年月度绩效考核不合格超过4次;

9、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

10、未经公司同意,在其他单位兼职损害公司利益;

11、通讯不通畅导致无法联系,影响公司重大利益;

12、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10次以上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

13、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以上问责事由中,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或导致严重后果的,或者造成公司重大决策失误的,本中心或者项目指挥部所有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问责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管理中心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制度,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中心;

2、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研究后决定;

3、董事会决定具体处罚意见后,由总经办下发执行;

4、处罚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第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规章制度奖罚 第3篇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规章制度奖罚 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
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箭3、记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
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
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
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
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
严重违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
违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
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
因违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
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过:受到箭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
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
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
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
对受行政箭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
对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
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
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
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
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规章制度奖罚 第5篇

为确保本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公司所有业务工作的有效实施,并激励员工的潜能及工作的积极性,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条:职责

(一)各部门的`奖罚由该部门主管或部长提报,总经理批准。

(二)人事行政部负责奖罚的归口管理。

第三条:奖罚原则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四条:奖罚术语说明

(一)罚款定义:

1、警告: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20元。

2、小过: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50元。

3、大过: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200元。

4、其他:指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超过200元的罚款。

(二)奖励定义:

1、嘉奖: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20元。

2、小功: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50元。

3、大功: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200元。

4、其他:指对公司创造重大价值超过200元的奖励。

第五条:奖励

(一)奖励种类:

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

(二)公司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根据情节大小给予奖励。

1、对舞弊危害公司权益之事大胆检举或制止,使公司减少或减免损失者。

2、对改革公司管理有好的意见或建议,提高服务质量,技术创新等有重大贡献者。

3、维护公司利益、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4、在外服务、接待、工作态度好,为公司创造对外影响良好者。

5、为公司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客人多次表扬者。

6、出现事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7、严格控制开支,为公司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8、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9、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10、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11、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12、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季度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绩可作为季度考核依据。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公司下发文件并通报表扬。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第六条:违纪过失:

(一)有下列行为者属于甲类过失(扣款20元)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仪表、仪容不整。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6、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仪容不整,上班期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影响公司形象者。

9、工作期间擅离岗位、闲逛、干私有事情、干扰别人工作者。

10、工作时间看广播、录音、电视、利用公司电话办理私有事情者。

11、工作时间喝酒、在指定区域(吸烟区)以外抽烟者。

12、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影响公共卫生者。

13、上班时间打瞌睡、工作散慢、粗心大意、服务态度差、受到客户投诉指责者。

14、在厂区内高声喧哗、发出不雅声音、做出不雅动作、影响公司整体形象者。

15、浪费公司财物(料)、能源、例如:不关水源、电源等。

16、泄露公司机密、污秽公司领导、影响公司对外形象者。

17、上班时间吃零食、查看与工作无关网页、视频、看报纸、聊天、玩游戏、看小说。

(二)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扣款50元)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上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7、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2次)。

8、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9、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三)下列行为属于丙类过失(扣款200元)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2天。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第七条:部门的罚款

(一)各部门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按其本身制度予以扣罚。

(二)泄露本公司秘密或机密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至少大过罚款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严重达不到公司考核指标的,给予该部门至少大过的处罚。

第八条:奖罚相关规定

(一)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二)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项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加薪。

(三)各级员工奖惩由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通知单》,员工奖惩,调查核定,经总经理审批执行。

(四)各项奖惩时间,需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收处罚的员工可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向两道申诉,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给申诉员工。

第九条:本制度由总经办拟定,并负责制度的修订、解释、检查、考核。

第十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规章制度奖罚 第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
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反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
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
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
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反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反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
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
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
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
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
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
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
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
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
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
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
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
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
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
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规章制度奖罚 第7篇

1、上班时间打口哨,讲笑话,聊天,哼唱歌曲。

2、背后指责客人和同事或聚堆聊天。

3、私自使用酒店设施及电器,电源。

4、私自将个人物品及食物带入酒店。

5、在酒店内洗漱或洗衣服。

6、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7、私自穿工服外出。

8、私自带亲人和朋友或他人进入酒店参观。

9、上班时间睡觉、或上班前饮酒并带有醉意上岗。

10、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或做私事。

11、不服从上级管理并顶撞。

12、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公用物品。

13、当班时间看书,报,吃东西,吸烟。

14、利用酒店电话办私事或打私人电话。

15、私自翻看客人资料和物品。

16、清洁厅房时发现客人物品,不及时上报。

17、私自将酒店物品送予他人。

18、发生意外事件不及时上报。

19、酒店资料,机密外泄。

20、上下班不接受保安员进行检察。

21、收餐时抓餐造成影响。

22、在收银台私自兑换零钱,或将客人未带走发票私自留下。

23、酒店专业知识考核时不能通过考核。

24、私自陪同客人饮酒。

25、不认真做好工作笔记和交接班日记。

26、消极怠工,不服从上级指挥和领导。

27、在酒店或宿舍墙壁上乱写乱画。

28、未及时完成客人及管理人员安排的工作,留言,指令未及时传达或不准确。

29、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库房领货。

30、下班后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或电梯。

31、与客人交谈和语气生硬。

32、不及时为客人更换餐具及烟缸。

33、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规章制度奖罚 第8篇

一、奖励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员工积极向上的氛围,激励企业员工不断提高自己,表彰和奖励优秀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奖励对象 公司在册全体员工

第三条 奖励条件和程序

(一)勤工奖: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当给予勤工奖

(a)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财资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绩的。

(b)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c)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受损失的。

(d)长期遵守纪律,有带动性作用的。

(e)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f)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员工。

奖励程序:

1、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并写出申请报告;

2、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部核实;

3、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审核;

4、由总经理批准。

奖励标准:

勤工奖名额按季度每个部门设一名,由各管理中心季度绩效考核为优秀、分数最高的员工获得。勤工奖每季度评审一次,与季度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获得勤工奖的员工,其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二)年终评奖

每年度年终,评定出部分年度优秀员工奖,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年度优秀员工由四个季度考核累计分数最高的前三名员工获得。获得年度优秀员工奖的员工,其基本工资先晋升一个档次再晋升一个级别。

(三)行政奖励

(1)奖励办法: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

(2)奖励标准:嘉奖三次等于记一小功,记小功三次等于记一大功,记大功三次给予职务晋升。

记小功一次,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记大功一次,基本工资晋升两级;
记大功三次,给予职务晋升,其基本工资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再定档定级。

(3)奖励程序:奖励由主管领导依据事实提出申请报告,所属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根据上报资料经查实后签署意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复核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存档,人事部将批准报告传递一份给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

①对改善公司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有重大贡献者。

②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者。

③在对外接待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成绩显著者。

④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⑤为保护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⑥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成本有显著成效者。

⑦其它为公司经营与发展作出贡献的行为。

二、问 责 制

第一条 问责原则: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各中心、各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划分,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与职权相适应,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把履责和问责结合起来,做到有功有绩必奖,失职渎职必究、必罚,以此树立良性的责任导向。通过问责,真正建立起较为科学、完备的岗责体系,把公司强化执行力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条 问责范围

公司所有决策、管理和生产活动。

第三条 问责对象

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第四条

问责措施

一、管理问责措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一次以上的;

2、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试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一次以上的;

3、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三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2次以上;

4、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二次以上的;

5、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2次以上的;

6、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两次以上的;

7、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二次以上的;

8、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一次以上的;

9、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85分的;

10、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1人以上;

11、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2次以上的;

12、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一次以上的。

13、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二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一次以上的;

14、印章管理混乱,未经批准就盖章或审批手续不到位就盖章两次以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良以上等级。

(二)、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危及用车人员安全一次以上的;

2、司机酒后驾驶一次以上的;

3、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二次以上的;

4、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使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二次以上的;

5、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五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五次以上;

6、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三次以上的;

7、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三次以上的;

8、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三次以上的;

9、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三次以上;

10、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资料资料遗失的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二次以上的;

12、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造成资产遗失数额较小一次以上的‘

13、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75分的;

14、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二人以上;

15、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三次以上的;

16、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二次以上的。

17、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大意,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三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二次以上的;

18、印章管理混乱,未经批准就盖章或审批手续不到位就盖章三次以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三)、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危及用车人员安全三次以上的;

2、司机酒后驾驶二次以上的;

3、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五次以上的;

4、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使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五次以上的;

5、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八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八次以上;

6、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五次以上的;

7、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五次以上的;

8、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五次以上,严重威胁司乘人员人生安全的;

9、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五次以上;

10、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资料资料遗失三次以上,或者遗失重要资料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三次以上的;

12、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造成资产遗失数额较小三次以上,或者遗失较大数额资产一次以上;

13、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60分的;

14、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三人以上;

15、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五次以上的;

16、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三次以上的。

17、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五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三次以上的;

18、违规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较小损失或纠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给车辆和司乘人员造成损害的;

2、司机酒后驾驶三次以上或醉酒驾驶的;

3、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造成车辆重大损失的;

4、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发生事故造成司乘人员人生伤害或车辆损害的;

6、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资料遗失的;

7、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遗失重大资产或者违规处理公司电脑、设备给公司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外传等重大影响和损害的;

8、职工食堂管理混乱不卫生,发生员工集体食物中毒等严重食品卫生事件的;

10、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11、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串通被考核部门和被考核人员弄虚作假的;

12、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严重原则和方向性错误,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的。

13、违规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纠纷。

三、一般性问责措施(全公司通用)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外出的一次以上;

2、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达一次以上

3、一个月内无故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一次以上;

4、上班时间内发现打牌赌博、玩游戏的一次以上;

5、工作态度差,上班时间到其他部门串岗影响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一次以上;

6、故意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的;

7、不注重仪表易容和话语文明影响公司形象二次以上;

8、会议迟到2次以上或者无故缺席一次以上;

9、工作责任心差,发生问题相互推诿责任一次以上;

10、通讯工具不通畅,导致无法及时联系二次以上;

11、利用职务便利要求业务单位吃请;

12、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业秘密一次以上。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良以上等级:

1、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外出三次以上;

2、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达三次以上

3、一个月内无故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三次或旷工一天以上;

4、上班时间内发现打牌赌博、玩游戏三次以上;

5、工作态度差,上班时间到其他部门串岗影响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三次以上;

6、故意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的,造成较小损失的;

7、不注重仪表仪容和话语文明影响公司形象三次以上;

8、会议迟到三次以上或者无故缺席二次以上;

9、工作责任心差,发生问题相互推诿责任二次以上;

10、通讯工具不通畅,无法及时联系导致不能及时安排工作达二次以上;

11、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业务单位财物500元以下;

12、因玩忽职守、督导不力或业务疏忽导致3000元以上损失的;

13、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业秘密二次以上。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1、上级包庇下属在办公秩序方面或绩效考核过程中舞弊,或弄虚作假的;

2、因玩忽职守、督导不力或业务疏忽导致5000元以上损失的;

3、通讯工具不通畅导致无法联系,不能及时安排工作影响公司利益较大的;

4、故意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

5、损坏或遗失公司重大物品、设备的;

6、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或收受业务单位财物500元以上的;

7、瞒报、迟报一般突发事件的;

8、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五次以上者,或者无故旷工累计达两天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

2、屡次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致使公司遭受较大损失;

4、煽动他人不服从管理规定或怠工;

5、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财物或收受业务单位财物2000元以上,或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和一定损失;

6、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

7、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8、一个季度内连续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或全年月度绩效考核不合格超过4次;

9、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

10、未经公司同意,在其他单位兼职损害公司利益;

11、通讯不通畅导致无法联系,影响公司重大利益;

12、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10次以上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

13、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以上问责事由中,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或导致严重后果的,或者造成公司重大决策失误的,本中心或者项目指挥部所有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问责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管理中心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制度,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中心;

2、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研究后决定;

3、董事会决定具体处罚意见后,由总经办下发执行;

4、处罚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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