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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2-07-08 09:25: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区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县区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完整版】

 

 县 区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 市委 XX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市发〔202*〕24 号)精神,全面提高经开区产业工人素质,加快建设现代化创新之城,结合经开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创新之城,更好地发挥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

 (二)目标任务。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

 1.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壮大、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到 202***年,经开区产业工人总量达到 15 万人,为打造现代化创新之城奠定坚实基础。

 2.保障产业工人地位的制度更加健全。到 202***年,国有企业全面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制度,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制率达到 85%以上,产业工人参与国家治理和政治建设的渠道进一步畅通,产业工人的地位稳步提升。

 3.产业工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到 202***年,实现更高质量

 更充分就业,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全面建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 95%以上,国有企业和 95%以上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4.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更加浓厚。产业工人在各类先进典型选树中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得到广泛弘扬,产业工人得到普遍尊重。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1.强化和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加大在产业工人队伍中发展党员力度,提高工人党员比例,把更多的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挥车间班组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牵头单位:企业党委。

 配合单位:经贸发展局、财政局(国资办)。

 完成时限:长期。

 2.突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引领团结产业工人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创办面向职工的“新时代文明传习实践中心”,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先导作用,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践行核心价值,打造好人 XX”等主题实践活动。强化职业精神、职业素养和法治教育,引导产业工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诚信守法,培育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

 牵头单位:总工会。

 配合单位:企业党委、社会事业局、经贸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办)、文明办。

 完成时限:长期。

 3.健全保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按有关规定确保产业工人担任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有一定增加,担任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的比例有较大增加。严格产业工人代表和委员身份认定,健全产业工人代表和委员学习教育、履职保障等制度。实行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发挥作用。健全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推动县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工委管委办公室、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国资办)、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4.创新面向产业工人的工会工作。坚持党建带工建,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指标考核体系。建立市总工会联系产业工人中“两代表一委员”制度和工会干部联系基层工会制度,更好地发挥产业工人中的代表和委员的作用。全面加强基层“小三级”工会建设,实现工会组织全覆盖,着力解决基层工会组织缺人员、缺经费、缺办公场所等问题。加快新领域新阶层工会建设和会员发展工作,适时推进在我市主导产业或产业工人相对集中的行业建立产业工会(工会联合会)。开展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结对共建工作,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牵头单位:总工会。

 配合单位:工委管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二)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 5.完善现代产业工人教育制度。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或共建专业。建立职业院校从企业引进

 紧缺专业的高水平技能人才“绿色通道”,鼓励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打造特色学校和示范专业,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发展技工教育,扩大新技工系统培养规模。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国资办)、社会事业局。

 完成时限:20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6.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按市里统一部署,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方式,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做好职业资格制度与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衔接,全面贯彻落实省优秀技能人才技能资格、技能等级直接(免试)认定办法。完善政府购买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机制,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建设,逐步实现教育培训与技能鉴定分离。设立标准化、专业化职业技能鉴定场所,强化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国资办)、总工会。

 完成时限:20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7.打造更多高技能人才。围绕经开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开展以高级工为重点的技能提升培训。依据市职业教育院校申报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孵化拔尖技能人才。加快高技能人才专业市场建设,搭建高技能人才交流平台。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特聘岗位,企业从市外引进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技师或其他高技能人才,根据引进方式和劳动关系建立形式,给予被引进人或企业相应补助。叫响做实“XX 工匠”品牌,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委管委办公室、总工会。

 配合单位:社会事业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国资办)。

 完成时限:20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8.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不断提升农民工的学历层次、专业技能和胜任岗位能力。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省内劳务对接,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拓宽农民工就业创业渠道。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配合单位:财政局(国资办)、社会事业局。

 完成时限:20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三)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9.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网络载体。依托我市政务服务共享云平台,融合网信、人社、民政、公安、住建、企业、工商、工会等部门有关数据,建立健全结构清晰、数据准确、动态管理的产业工人队伍基础数据库。建设智能决策支持系统,及时准确掌握产业工人思想状况、生产生活、技术技能。加强网上思想引领、技术交流、创新成果展示、文化建设等,开展网上劳动和技能竞赛。

 牵头单位:总工会。

 配合单位:经贸发展局、财政局(国资办)。

 完成时限:20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10.打造网络学习平台。将促进产业工人终身学习纳入城乡信息化建设,加强网络公共学习平台建设,依托“XX 终身教育网” 、“芜工惠”微信客户端等网络资源,引导产业工人参加网络学习。鼓励企业建设在线学习平台,激励职工在线学习,提高产业工人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建设面向产业工人的新媒体矩阵,开展“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活动,提升产业工人网络文明素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配合单位:经贸发展局、财政局(国资办)、社会事业局。

 完成时限:20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11.推行“互联网+”普惠性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普惠服务新模式,提供更多的网络服务产品。

 牵头单位:总工会。

 配合单位:经贸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四)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 12.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认真执行我省有关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和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改革的相关规定,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把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搭建产业工人职业成长平台。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相当于本科、大专、中专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办)。

 配合单位:工委管委办公室、经贸发展局。

 完成时限:20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13.畅通产业工人流动渠道。构建多元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动态把握人力资源供给需求,积极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建立技工“蓝卡”制度,依托社会保障卡加载标记功能,为技能人才流动时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提供依据。完善技能人才落户政策,具备中级以上技能水平的省内农民工、外来劳动者,可在我市就业地按程序办理落户手续,其配偶、子女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

 育、住房等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经贸发展局、公安分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国资办)、总工会。

 完成时限:20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14.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各地和用人单位对优秀、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实行特殊津贴制度或奖补政策。用人单位对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能资格等级证书并受聘于相应岗位的产业工人,比照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确定工资福利待遇。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提高关键岗位、关键工序技术工人待遇。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企业可从创新成果转化收益中,通过奖金、股权等形式给予奖励。完善高技能人才政府评选奖励制度,开展“XX 工匠”、市技能大奖、市技术能手等选树活动。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配合单位:工委管委办公室、科技创新局、经贸发展局、财政局(国资办)。

 完成时限:20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15.改进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统一部署下,紧紧围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和我市重大战略、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组织职工参加劳动和技能竞赛,鼓励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推动劳动和技能竞赛常态化、制度化。完善政府主导的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效能评估和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配合单位:社会事业局、科技创新局、经贸发展局、财政局(国资办)。

 完成时限:20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16.加大对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扶持力度。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和推广。大力推动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或劳模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实验实训平台,探索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和工匠基地建设,促进企业技能领军人才与科技专家对接交流。适当扩大市级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鼓励支持产业工人创新项目孵化、成果评选、展示交流。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创新局、总工会。

 配合单位:经贸发展局、财政局(国资办)、社会事业局。

 完成时限:20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17.组织产业工人积极参与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技能领军人才赴先进制造强国、职教大国研修培训,落实政府公派资助政策。支持企业和有关部门组织产业工人到国(境)外进行技能交流。鼓励企业、职业院校通过项目承揽、援助建设、劳务合作等方式,选派优秀产业工人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技能输出和帮扶援助活动。

 牵头单位:经贸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办)。

 配合单位:总工会。

 完成时限:长期。

 (五)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 18.加强有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法治保障。贯彻落实《X省职业教育条例》《X省集体合同条例》《X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政策,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履行社会责任,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办)、总工会。

 配合单位:社会事业局。

 完成时限:20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19.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人才专项资金等,加大对职业培训补贴和产业工人培养开发投入力度。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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