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畅运范文网平台! 心得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述职报告 疫情防控 共同富裕 事迹材料 工作汇报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2023年度企业员工日常管理制度【优秀范文】

时间:2023-07-30 15:15:02 来源:网友投稿

企业员工日常管理制度第1篇为保障员工与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当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移交,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第一条离职审批程序1、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个人离职须提前三十天提出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员工日常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企业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1篇

为保障员工与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当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移交,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第一条 离职审批程序

1、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个人离职须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经部门直接主管及部门负责人同意,人资行政部审核原因事实后,报总经理及总裁批准。对公司有意挽留的员工,人资行政部在了解员工离职真相后,积极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尽可能减少人才损失。

《离职申请表》得到批准后,由员工上级主管直接负责本岗位工作交接,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进行相关事宜交接,交接过程中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及 《离职手续完备表》 ,由交、接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三方签字确认。

离职人员到人资行政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停办手续。

在适用期内,提前三天提出辞职申请;

2、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为“无法忍受”,且经过培训无明显改进的;

因公司组织结构、经营业务调整、经营亏损等原因造成必须裁减人员的;

根据《劳动合同》中相关条例要求达到解除合同条件,或符合《奖惩管理办法》中辞退、开除条件的;

因病或工伤,超过国家规定的休养期,仍不能胜任公司安排岗位工作的;

离职程序

公司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但对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直接主管填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提出解除理由及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送人资行政部核实,报总经理及总裁批准。

3、 当然解职

当然解职包括因合同期满、触犯刑律等原因离职。按现实情况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遵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第二条 离职手续

1、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履行交接手续,填写《离职手续完备表》及《工作交接清单》,部门负责人配合人资行政部进行交接。

2、工作交接需严格按照《离职手续完备表》中的规定执行,包括归还公司物品、欠款、清点库存等。

3、员工未依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或未按规定时间离职,应以一个月薪资作为赔偿金,如招致公司利益受损者, 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4、人资行政部负责配合离职员工办理工资、保险、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

第三条 薪酬结算

1、工资结算日以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为准,于次月公司发薪日发放薪资。辞退或被开除人员在办理好一切工作移交手续之当日计算发放薪资。

2、离职人员如有绩效奖金,奖金发放依照公司《绩效及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本办法经总裁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企业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2篇

1、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决定权,但具有否决权。

5、离职申请

辞职

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擅自离职

由部门负责人在发现后当日,至财务部、行政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

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员工应提前30天将《离职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公司提出不再续签: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填写《辞退员工申请表》,并提供具体的体现员工不胜任的,监察部提供员工具体的工作过失表现和处罚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办理相关手续。证据

辞退

试用期内:人力资源专员在试用期满前3天通知员工,员工收到通知后按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合同期内: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将《辞退员工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在1个半月前将该员工的处罚资料和工作过失行为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员工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开除

对于符合开除条件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进行开除,无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6、离职面谈

面谈准备工作

在得到员工离职信息的第一时间内,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沟通、确认。

员工信息收集整理:主要内容为与所属离职员工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信息、心理状况信息、阅历与经验信息、家庭背景信息、生活状况信息;与员工有关的绩效和薪酬信息,包括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信息、薪酬福利信息、绩效表现等内容;员工离职信息,包括离职原因、离职后的目标单位、目标岗位等。

准备面谈主题。

离职面谈注意事项

注意平衡维护企业、部门主管和员工三方的利益。

面谈场所和时间选择:场所一般选择轻松明亮的空间,面谈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40分钟。

不要过分安慰,不提员工表现。

不承诺做不到的事,不谈及他人。

面谈人的选择

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负责离职面谈。

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离职面谈。

主管级认下员工: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离职面谈。

挽留原则

看该员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干力量。

看该员工现阶段的工作是否处于关键阶段,离开后是否会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看该员工是否认同公司的文化。

面谈结束后,将员工面谈结果与部门负责人意见和离职员工信息对比,与同岗位在职员工交流,核实面谈信息的准确性。考整理分析面谈结果,提出分析观点和建议,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并进行归档管理。

7、离职手续办理

离职办理程序:离职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专员安排离职员工进行离职手续办理。办理次序依次为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行政部——售前部(北京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离职通知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意见的2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专员以邮件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交接时间。

人力资源专员负责整个离职手续办理工作的监督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放《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严格根据《员工工作交接清单》进行。

离职手续办理

用人部门

A确认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

B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C资料交接:工作文件、客户资料、合同等,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D工作交接: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进度、代办事项、工作联系人等。

行政部

A考勤卡或门禁权限的解除;电脑(笔记本)、名片及办公用品的回收。

B本月考勤情况说明。

C邮箱等账号的禁封,通讯录删除。

D其它事项。

人力资源部

A合同解除。

B离职证明的出具。

C五险一金终止日期及其减员。

D确定档案、户口和福利关系的转出日期。

E其它事项。

财务部

A借款支票。

B借款现金。

C工资结算:包括应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发送)、赔偿金(扣除)及其发放时间和方式。

《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一式二份,由离职员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分别签字确认后,移交人保留一份,另一份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移交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接收人。如暂时如合适的接收人,原则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为接收人。

普通员工由其直属主管监交。

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司监交或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监交。

8、离职管理

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工资及相应补偿金等只有在办妥离职手续后才予以发放。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凡**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需要进行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应负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须受连带处分。

正常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应收账款回收,客户追踪),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工作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继续处理。如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责承担。

9、经济补偿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离职行为,由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追偿

凡员工在离职时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经济追偿:

擅自离职者。

工作交接未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违背国家法律与公司保密协议,泄露公司业务秘密情节者。

挪用公款者。

其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者。

11、离职薪资结算

离职员工按照离职流程办妥离职手续,将《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清单》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工作交接清单》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上面的资料进行离职员工的薪资结算,并于次月的发薪日发放。

12、离职后续工作

人力资源部

检查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完备。

向行政部提供离职人员名单。

调整公司员工花名册。

离职手续归档。

行政部

调整公司通讯录。

办公用品的归档或销毁。

13、制度修订

本制度将随着公司战略调整与运营发展不断调整;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企业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3篇

1、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招聘与录用

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附件:

1、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表

2、招聘面试流程

3、试用转正流程

企业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4篇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及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经常性检查

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自检、互检、交接检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
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重点部位的管理

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企业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5篇

第一条 目的

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离职种类

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

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

(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其中: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非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④ 因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裁减人员的;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一月内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二天(含)以上。

4、擅自离职 :指员工未申请辞职或辞职申请未经批准或未按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开公司工作岗位。

第四条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离职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一)、依据员工副档在《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一)中填入拟离职员工的基本信息。

(二)、与集团公司员工和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并做好记录。

(三)、办理集团公司员工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的离职审批事宜;

(四)、办理集团公司批准离职员工行政类事项的离职交接;

(五)、办理集团公司离职员工的薪酬结算、社保终止等事宜;

(六)、分析集团每月的员工离职情况。

二、子公司办公室

(一)、依据员工副档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中填入离职员工的基本信息。

(二)、与本公司主管(含)以下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并做好面谈记录;

(三)、负责办理本公司离职员工的离职审批事宜;

(四)、办理本公司批准离职员工行政类事项的离职交接;

(五)、办理离职员工的薪酬结算、社保终止等事宜;

(六)、分析本公司每月的员工离职情况。

第五条 其他部门离职管理职责

一、离职员工所在部门:

(一)、接收员工书面辞职申请并提出意见;

(二)、提出与所辖员工除辞职外的其它种类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建议

(三)、参加与离职员工的离职面谈;

(四)、办理获批离职员工在本部门工作事项、工具、资料等离职交接。

二、集团公司/子公司财务部:

审核本公司离职员工借支状况及薪酬结算。

三、集团公司审计部:

实施子公司及集团公司离职高管的离职审计。

第六条 离职管理的审批权限

一、子公司负责人:审批本公司主管(含)以下员工离职事项。审核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的离职事项。

二、集团公司总裁:审批集团公司总裁班子成员以下员工(集团公司财务部、

审计部部长除外)、子公司主管(不含)以上员工的离职事项。

三、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集团公司总裁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部长的离职事项。

第七条 依法辞职、辞退(非员工过失辞退)、合同期满离职管理流程及规范:

一、工作流程:

流程 相关记录 责任人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

公司提出辞退

合同期满处置意见

《员工离职申请单》 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

《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 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离职面谈

《员工离职申请单》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子公司办公室

离职审计/审批

《员工离职申请单》 员工所在部门/办公室/总经理

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总裁

离职交接

《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办《员工离职(异动离任)文件、 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物品、事项交接清单》

薪资核算/社保终止

《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离司/离职分析

在规定薪资发放日发放薪资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二、流程各环节作业规范

(一)、离职申请规范及要求:

1、 辞职:

①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

② 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

③ 由员工本人以书面形式向自己工作部门负责人递交辞职报告,部门负责人与离职申请人沟通后,仍决定离职的,由部门负责人在收到辞职报告后的两天内,向本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转交辞职报告,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

④ 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单》在两个工作日内务必与申请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并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2、 辞退:

由拟辞退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已填入拟辞退员工基本信息的《离职申请单》中注明辞退原因。

3、合同期满离职:

劳动合同期满前至少三十二天,由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向员工及员工所在公司(部门)发出《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附件四):

① 如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不愿续签合同,员工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中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项并签名后,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将单交还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离职面谈人。离职面谈人与员工面谈,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记录签字后,将单交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② 如公司或部门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愿续签合同,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中选择不续签合同项,签字后交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由人资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离职面谈负责人。离职面谈人应在劳动合同期满日前三十天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记录签字后,将单交还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二)、离职面谈规范及要求:

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由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并确定能否挽留。

2、部门提出的离职申请,在申请获批后,由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向员工说明辞退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或其**事实。

3、离职面谈参与人均应做好面谈记录并签名。

(三)、离职审核规范及要求:

1、《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相关人员审核后生效,并确定离职日期。审核权限见本制度第六条。离职申请未经批准人签字同意不得办理后续离职手续。

2、高管人员离职申请经批准后视情况由集团公司决定是否需进行离职审计。如需进行离职审计,则在离职审计完毕后方可确定离职日。

3、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经济赔偿未处理完毕以前,不予办理职手续。

(四)、离职交接规范及要求:

1、在离职生效日,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通知离职管理相关部门及离职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由相关人员填写《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附件二)。如离职交接内容较多,在《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中填不下的再加填《员工离职(异动离任)文件物品事项交接清单》(附件三)。离职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所在部门:工作事项、工具、资料、借用物品等交接,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② (集团公司/子公司)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经办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③ 办公室:收回离职员工胸卡、办公用品、工作服等物品。

④ 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交接表单上,对离职交接内容签名确认。

2、以上部门如未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导致交接不清,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关键或特殊岗位员工离职,除按本制度规定执行外,还应按相关岗位工作交接规定执行。

第八条 因员工过失被辞退离职、擅自离职管理流程及规范

一、 工作流程:

流程,相关记录,责任人,员工**事实达到辞退程度

擅自离职事项

**事实 所在部门提交员工违相关规章制度,相关规章制度,纪报告及处理意见做出辞退决定,由所在公司提出意见后报请集团公司、工会通过辞退决定 **员工所在公司、集团公司、工会书面通知被辞退离职人被辞退离职人签收,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邮件寄达

离职交接

(拒不履行离职交接者,由所在公司组织进行清查,提交损失报告)

《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相关部门

《员工离职(异动离任)文件、 相关部门物品事项交接清单》

停发薪资、终止社保。

追缴擅自离职被辞退离职人所造成的损失。

《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员工所在部门

集团法律顾问

二、流程各环节作业规范:

(一)、离职意见的提出规范:

员工擅自离岗、旷工或**事实达到公司规章制度所订立的辞退条件或擅自离岗事实成立,由**员工所在部门出具《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书面材料及及辞退依据,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二)、做出辞退决定规范:

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对部门提交的处理意见进行初审,调查,依调查结果对处理意见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后依人事管辖权限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总裁办公会做出决定并通知工会。

(三)、书面通知被辞退离职人规范:

1、辞退决定做出后,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被辞退离职员工告知辞退决定和办理离职的时间及相关要求。

2、书面通知的主要方式及要求:

① 被辞退离职人当面签收。签收后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签收件原件存档。

② 依员工档案所留地址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寄达。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发信存根存档。

③ 以登报方式告知。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刊登通知的报纸保留存档。

(四)、离职交接规范:

1、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二款第(四)项:离职交接规范及要求办理离职交接。

2、如离职员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擅自离职行为造成无法办理离职手续,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财务部(管理人员需视情况决定是否需集团审计部参与)对其工作事项、物品、借支项、需赔偿项等进行核查,同时对其非正常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做出书面报告报所在公司或集团公司。

第九条 离职薪资结算和欠公款、经济责任清算规范及要求:

1、离职员工薪资结算按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由人力资源部经办人会同离职员工及所在部门、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所涉及的处罚项、借支项、应交社保款项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项、违反服期及竞业限制协议所应承担的违约金进行清算,依实际金额在薪资中扣除后确定最终支付金额。由经办人、离职员工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第十条、员工离职社保关系转移规范及要求:

1、员工离职后,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办理离职员工社保停保事宜,按规定转移社保关系。

2、如因未及时办理停保事宜导致社保费用产生,由经办人承担。

第十一条 公司对离职员工的经济补偿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的,按《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

二、员工擅自离职、因员工过失被辞退等提前中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三、离职员工未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十二条 辞职员工对公司的赔偿

一、由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劳动合同期未满,因个人原因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按培训协议规定进行赔偿。

二、竞业限制:

三、依法离职员工其薪资不足以冲抵其应支付款项,差额部分向公司进行赔偿。

四、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向公司进行赔偿。

五、按《劳动合同书》及附件所约定的赔偿规定进行赔偿。

六、离职员工拒绝赔偿,公司将依法向其提**讼,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离司和离职证明规范:

离职员工按本制度规定办理完手续后,方可离司,公司可以应离职员工要求,开具其离职证明(附件五)。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

1、员工离司后,离职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离职员工人事档案与在职人员人事档案分离。

2、离职员工人事档案及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保存时间自离职生效之日起,不得少于二年。

第十五条 离职分析:

离职管理主管部门每月应做一次离职员工分析报告,主要从离职员工结构、离职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使员工流失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推荐访问:管理制度 日常 员工 企业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日常管理制度(实用5篇) 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制度范本